破产重整怎样计算损失
杭州拱墅律师
2025-06-25
(一)债权人损失计算方法:先明确债权总额,用其减去重整计划执行后实际拿到的受偿金额。若债权有担保,先从担保物受偿,剩余不足部分算普通债权损失。
(二)债务人股东权益损失计算方法:算出重整前股权价值与重整后股权价值的差值。债转股等情况会使股东权益被稀释或削减。
(三)债务人自身损失计算方法:资产减值看重整时资产实际价值和账面价值的差异;经营亏损算重整期间停产停业或业务缩减带来的损失。
所有计算要依据评估报告、财务数据,按照法定清偿顺序和重整计划执行安排来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》第八十七条第二款规定,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计划草案符合前款规定的,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裁定批准,终止重整程序,并予以公告。重整计划应公平对待同一表决组的成员,保障各主体在重整中的合法权益及损失计算的合理合规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法律分析:
(1)债权人的债权损失计算,以债权总额减去重整计划执行后实际受偿金额。有担保债权先就担保物受偿,剩余不足部分按普通债权损失计算,这保障了债权实现顺序的合理性。
(2)债务人股东权益损失为重整前股权价值与重整后股权价值的差值。重整过程如债转股会导致股东持股比例降低,权益被稀释或削减。
(3)债务人自身损失包括资产减值和经营亏损。资产减值通过评估资产实际价值与账面价值差异得出,经营亏损是重整期间停产停业或业务缩减造成的损失。
(4)计算损失要依据评估报告、财务数据等,严格遵循法定清偿顺序和重整计划执行安排。
提醒:
不同主体损失计算复杂,各案情况有别。若面临破产重整损失计算问题,建议咨询以获取精准分析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
破产重整中损失计算要区分债权人、债务人股东、债务人不同主体,需依据评估报告、财务数据等,遵循法定清偿顺序和重整计划执行安排。
法律解析:
在破产重整里,不同主体损失计算方式不同。债权人的债权损失是债权总额减去重整计划执行后实际受偿金额,若债权有担保,先以担保物受偿,不足部分按普通债权损失计算。债务人股东权益损失为重整前股权价值与重整后股权价值之差,重整常使股东权益被稀释或削减,像债转股会降低股东持股比例。债务人自身损失体现在资产减值、经营亏损等,资产减值通过评估重整时资产实际价值与账面价值差异得出,经营亏损包含重整期间停产停业或业务缩减的损失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》,破产重整需遵循法定程序和清偿顺序,各项损失计算需有评估报告、财务数据等支撑。如果对破产重整损失计算还有其他疑问,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破产重整中损失计算区分不同主体十分必要。债权人债权损失为债权总额减去重整计划执行后实际受偿金额,有担保债权先就担保物受偿,不足部分作普通债权损失。债务人股东权益损失是重整前后股权价值之差,重整常致股东权益稀释。债务人自身损失包括资产减值和经营亏损,前者是资产实际与账面价值差异,后者涵盖重整期间停产停业或业务缩减损失。
2.为准确计算损失,首先要确保评估报告的专业性和财务数据的真实性,聘请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资产价值评估。其次,严格遵循法定清偿顺序和重整计划执行安排,保障各方权益。最后,加强对重整过程的监督,及时发现和解决损失计算中的问题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破产重整损失计算区分不同主体:
债权人债权损失按债权总额减实际受偿额算。有担保债权先以担保物受偿,不足部分算普通债权损失。
债务人股东权益损失为重整前后股权价值差。重整可能稀释或削减权益,像债转股会降低持股比例。
债务人损失有资产减值和经营亏损。资产减值看实际与账面价值差异,经营亏损包括重整期停产等造成的损失。
计算要依据评估报告、财务数据,按法定清偿顺序和重整计划执行。
(二)债务人股东权益损失计算方法:算出重整前股权价值与重整后股权价值的差值。债转股等情况会使股东权益被稀释或削减。
(三)债务人自身损失计算方法:资产减值看重整时资产实际价值和账面价值的差异;经营亏损算重整期间停产停业或业务缩减带来的损失。
所有计算要依据评估报告、财务数据,按照法定清偿顺序和重整计划执行安排来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》第八十七条第二款规定,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计划草案符合前款规定的,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裁定批准,终止重整程序,并予以公告。重整计划应公平对待同一表决组的成员,保障各主体在重整中的合法权益及损失计算的合理合规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法律分析:
(1)债权人的债权损失计算,以债权总额减去重整计划执行后实际受偿金额。有担保债权先就担保物受偿,剩余不足部分按普通债权损失计算,这保障了债权实现顺序的合理性。
(2)债务人股东权益损失为重整前股权价值与重整后股权价值的差值。重整过程如债转股会导致股东持股比例降低,权益被稀释或削减。
(3)债务人自身损失包括资产减值和经营亏损。资产减值通过评估资产实际价值与账面价值差异得出,经营亏损是重整期间停产停业或业务缩减造成的损失。
(4)计算损失要依据评估报告、财务数据等,严格遵循法定清偿顺序和重整计划执行安排。
提醒:
不同主体损失计算复杂,各案情况有别。若面临破产重整损失计算问题,建议咨询以获取精准分析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
破产重整中损失计算要区分债权人、债务人股东、债务人不同主体,需依据评估报告、财务数据等,遵循法定清偿顺序和重整计划执行安排。
法律解析:
在破产重整里,不同主体损失计算方式不同。债权人的债权损失是债权总额减去重整计划执行后实际受偿金额,若债权有担保,先以担保物受偿,不足部分按普通债权损失计算。债务人股东权益损失为重整前股权价值与重整后股权价值之差,重整常使股东权益被稀释或削减,像债转股会降低股东持股比例。债务人自身损失体现在资产减值、经营亏损等,资产减值通过评估重整时资产实际价值与账面价值差异得出,经营亏损包含重整期间停产停业或业务缩减的损失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》,破产重整需遵循法定程序和清偿顺序,各项损失计算需有评估报告、财务数据等支撑。如果对破产重整损失计算还有其他疑问,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破产重整中损失计算区分不同主体十分必要。债权人债权损失为债权总额减去重整计划执行后实际受偿金额,有担保债权先就担保物受偿,不足部分作普通债权损失。债务人股东权益损失是重整前后股权价值之差,重整常致股东权益稀释。债务人自身损失包括资产减值和经营亏损,前者是资产实际与账面价值差异,后者涵盖重整期间停产停业或业务缩减损失。
2.为准确计算损失,首先要确保评估报告的专业性和财务数据的真实性,聘请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资产价值评估。其次,严格遵循法定清偿顺序和重整计划执行安排,保障各方权益。最后,加强对重整过程的监督,及时发现和解决损失计算中的问题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破产重整损失计算区分不同主体:
债权人债权损失按债权总额减实际受偿额算。有担保债权先以担保物受偿,不足部分算普通债权损失。
债务人股东权益损失为重整前后股权价值差。重整可能稀释或削减权益,像债转股会降低持股比例。
债务人损失有资产减值和经营亏损。资产减值看实际与账面价值差异,经营亏损包括重整期停产等造成的损失。
计算要依据评估报告、财务数据,按法定清偿顺序和重整计划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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